土地金融是围绕土地开发、改良、经营等活动而发生的资金融通、投资、结算等金融活动,其核心是建立在土地信用基础上的资本运营。还有另一种更具体的定义就是:土地金融就是以土地为媒介而进行的货币与资金的融通活动。它是通过各种信用方式、方法及工具,有效地组织和调剂土地领域中货币资金的活动。土地金融的基本任务就是以最有效的方式、方法及工具,向社会筹集资金,用以支持和配合土地的开发、利用以及经营方面的资金融通,促进房地产的不断发展。土地金融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在土地的开发、利用、经营过程中的贷款、存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土地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中间业务等各种信用活动。68212
农村土地金融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金融实质上是建立在土地抵押基础之上的农业中长期的资金、信用融通活动(张德粹,1979;周减,2003;毕宝德,2004)。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金融的范畴不仅指以农地抵押为特征的农业中长期信用,还应包括次级的土地证券化过程,例如土地债券、基金、信托等(袁绪亚,1995;黄贤金,1994;尹云松,1995;黄小彪,2005;朱玉林,2006)。另外,一些学者从现行农村地权制度安排的角度,认为土地金融实质上是农村土地物权资本化的产物(叶剑平等,2007;罗叶,2009;陈霄.2010)。另外刘广明(2011)认为农地金融是指以农地作为信用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而获得的资金融通,其实质是发挥土地的财产功能,扩展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土地从一般的农业生产功能发展到作为农民可抵押的固定资产功能,并使其进入流通领域,以扩大社会资金的来源。农地金融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债权可靠,较为安全。
在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土地金融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议题。在德国,农村土地金融是指普通农民成为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的主体,土地抵押贷款也成为农民可利用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普通农民成为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的主体,土地抵押贷款也成为农民可利用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以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为平台、以土地为贷款抵押物的德国农地金融体系在帮助农民购买土地、开垦土地、兴建水利、道路、耕地平整和造林等方面。在美国,以联邦土地银行为主体的美国农地金融体系建立于20世纪初期。联邦土地银行是由政府财政通过购买土地银行股票的形式扶持建立的,目的是利用农户拥有的土地以获得资金融通,进而为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活动提供长期信贷资金和服务,并且通过信贷活动,调节农业生产规模和发展方向,贯彻实施政府农业政策,对农业实施有效控制,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日本,农地金融实践始于19世纪末期。日本特设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国家土地银行,向农、林、渔业的永久性建设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同时,日本政府还曾向数家金融机构-日本劝业银行、农土银行、北海道拓殖银行投入大量官股,授权这些机构办理土地抵押信贷业务。大藏省(即日本财政部)对这些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严密的督导与管理。法国政府在19世纪中叶颁布了第一个“土地银行法”,同时政府合并所有地方性土地银行组建成法国土地信用银行,该土地银行属于中央机关,农户可向其申请获得带有政府财政补贴的长期低息贷款。农地金融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改变了法国原来的农业资本投入不足、土地经营分散、农业相对落后的局面,推动了法国农业的快速发展。论文网
2 中国有关农村土地金融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