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能力的研究作为教学能力的源概念,“能力”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心理学将能力定义为“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个性心理特征”。以此推论,教师为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从事教学活动时所表现的一种心理特征就是教师教学能力。76686
1。国外相关研究
迄今为止,教育界关于教师的教学能力是由哪几个部分构成仍没有达成一个共识。而国外直接以教学能力为题的论文非常少,大多以教学技能、教师素质等命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心理学的繁荣发展带动了对教学能力的探究。1988年,Renfro C。 Manning提出了一个评价系统,认为教学能力由四部分组成:制订教学计划的能力、教学活动能力、课堂管理能力、知识传授能力[5]。
2。国内相关研究
我国对教学能力的研究起步较晚于国外,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有专门化的研究。对于教学能力的定义,我国教育专家习惯沿用心理概念,认为“教学能力是教师的某种个性心理特征”,较为笼统地认为教师能力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直接或间接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和完成情况的个性心理特征,是在实践中发展起来、反映教师职业活动要求的能力体系。[6]
1997年罗树华、李洪珍认为教师教学能力由12个方面组成[7],同年,叶澜也提出关于教师教学能力的3个方面。刘慧[4]不仅从心理学,也从教育学和社会学角度加以诠释教学能力。申继亮[8]提出一种理论设想,他认为在一定意义上,教师的教学活动是一种认识性活动。也有学者从化学专业的角度出发,如张桂敏[9]认为教学能力是由教师潜在的智力和有关的知识结合,通过教学转化而得。她认为教学能力包括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实施能力、较强的思维能力和规范、熟珠的实脸操作能力三个方面。论文网
(二)关于教学能力测评的研究
1。评价的主体
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发现评价主体由原来的单一性逐渐向多元化发展。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提高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促进教师的自主发展。一般情况下,评价可分为自评和他评。何静[10]依据评价主体的来源划分,将评价主体分为外部主体与内部主体。外部主体主要由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和研究机构等构成,内部主体则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专家评价;二是学生评价;三是领导评价和同行评价。也有学者认为从五个角度出发:专家、同行、学生、领导和教师。于晓红[3]则认为可以将评价主体划分为学生、督导组成员、教研室成员、院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等,且认为学生是评估的主体。但是,在评价的过程中,领导在一定时期内基本是固定的,督导多数是由退休教师组成从而忽视了专业差异,且校外同行专家的评价。在现行的评价机制中,各校对于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基本都是在校内完成,这也就造成了评价主体的固化。
2。评价的内容
评价的内容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教学能力的构成要素来确定的,并且制定一定的指标。但是关于教学能力的构成要素,却存在不同的认识,导致不同学者对于评价的内容存在不同的理解。何静[10]将其划分为两类:一是按照教学的逻辑顺序划分,分为课前、课中和课后三个阶段;二是按照教学与科研划分为两个方面。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课堂教学能力无疑都是评价的核心内容。
不同的角度当然也会有不同的理解,朱晓燕[11]认为评价的内容有6个要素,分别为制定目标、设计内容、选择方法、调控课堂气氛、评估教学、指导学生。但是这六个要素具体的评价则过于模糊,由于评价的内容需要再进一步的具体,于是出现了多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有多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也可能有多个三级指标,且这些子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的关联,从而能够较具体的通过评价内容去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