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文献综述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产生,Robert(1988)的观点是,经济的迅猛发展,使社会财富和个人收入逐渐增长,刺激人们产生新的金融服务需求,从而金融机构会自发地采取措施,通过拓展渠道满足用户不同的资金运用需求,展开了各式各样的业务创新,互联网金融由此产生。MertonBodie(1993)的观点是,是否可以将信贷风险控制降到最低,由搜查、判断和处理各种有效信息的能力决定。这个观点是现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基石。78529
一些学者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借贷模式。Lauri(2010)认为网络贷款基本不需抵押就可以给出相对于银行更实惠的资金价格,并且流程简单、速度快,因此收到中小投资者喜爱。BergerandGleisner(2008)认为相对于银行专业的风险管理,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不够专业,因此造成网络借贷的风险居高不下。为了提升风险控制水平,网络借贷公司特地组成了指导风险管理的贷款小组,从而能够极大地降低贷款违约率。论文网
另外一些学者重点关注了其中第三方支付模式。DanJ。Kim(2005)介绍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与eBay公司的合作,并提出,在网络上交易时,需要第三方机构,例如银行、信用卡授权机构、消费者保护机构等来促成交易成功进行,eBay公司提倡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而不是直接和卖家交易。Sheng(2011)指出近几年各种第三方支付机构成长迅速,交易规模和熟练逐年创新高,动摇了商业银行在支付行业的地位。
2国内文献综述
国外互联网金融产生较早,研究主要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面,相关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研究相对成熟,某种程度上推进了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规定的改进。而国内的各类银行还在缓冲时期,缺乏相关的参考文献。国内研究大部分是互联网金融的起因、风险特征、风险监管等方面,重点研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和推进互联网金融稳定发展的法律和资源分配等问题,这几年逐渐探讨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挑战以及银行业怎样应对挑战等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国内最初由谢平(2012)给出,即互联网金融是直接融资及间接融资之外的融资模式,其产生的根本是能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还从信息技术、经济学、社会学的方面解释了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并将代表性企业作为例子说明每一种模式。
罗明雄、唐颖、刘勇(2013)认为,在狭义的金融层面,互联网金融应该属于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的层面,也就是依靠互联网进行资金融通的业务模式都均能够定义为互联网金融。谢平、邹传伟(2012)指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
资不一样的金融融资模式。以融资模式来讲,互联网金融模式实质是直接融资模式。但是和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不同的是,互联网融资模式信息量大,效率高,而且交易成本低。
谭天文(2012)表示,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区别,从营业网点方面,传统金融有营业网点和专门的工作人员,而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及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等方式接单收款;从支付清单角度,传统金融结合了现金与电子账户,而互联网金融是全部电子化清算,没有现金流通;从流通方式方面,传统金融是实体支付,而互联网金融通过移动互联网。
由曦、刘文君、赵静婷(2013)提出,互联网企业与金融公司不仅不会互相替代,还会彼此推动,共同进步。两者紧密联系,既能推动金融业的发展,还可以给部分的投资者带来收益,并且改善金融监管。银行对于发展互联网金融提出几个核心需求,增加对公贷款、增加对私贷款以及对私存款,为满足这些需求,要求掌握用户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