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上海市历年住房保障制度
3.2.1 上海市历年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上海住房保障制度在建国50多年来,基本上可以分成以下几个历史时期:
1)第一时期(1953-1979年),在这期间政府以直接分配住房的方式优先解决困难户,并且一共解决了45.45万户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2)第二时期(1980-1986年),企事业单位在分配中接受政府住房政策引导,把居住的困难程度作为分房各项因素的主要的因素之一来进行考虑。这期间一共解决了23.62万户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3)第三时期(1987-2000年),上海保障最主要的工作是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12年以来,上海解决住房特别困难的家庭一共110891户,共50多万人受益。1991年,上海市借鉴了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为居民解决了住房的问题,并且为上海市民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同时,《关于一进步深化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上海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为了两个解决上海市住房问题最重要的政策指导。
4)第四时期(2001-2006年),上海市将市民的住房问题渠道纳入市场化的轨道上,一手房购买和二手房交易是上海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关键途径。从2003年开始,中央连续四年对全国房地产实行宏观调控。在2005和2006年特别连续两年进行了两次大政策范围的房地产行政和经济措施调控,对上海住房保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表3.4 上海历年人均居住面积数据表
年份(年) 1978 1990 2000 2004 2005
户籍人口(万人) 1098.28 1283.35 1321.36 1352.39 1360.26
居住房屋总面积(万平方米) 4117 8901 20865 35211 37997
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 3.75 6.94 15.79 26.04 27.93
(数据来自《上海市统计年鉴(2006)》)
3.2.2 上海市历年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由于上海政府的保障能力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制度不是很完善,虽然建立基本的住房保障制度,但是还存在以下一系列问题需要去解决。
一、住房档案信息系统不完善,无法确切界定住房保障对象
无论是在补“砖头”还是补“人头”方面,都面临着无法确切界定住房保障对象的局面。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和不重视投入不足等原因,所以没有导致住房档案信息系统的不完善。
目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职工覆盖率是94.83%,其中84.08万职工缴纳水平很低,若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金额低于200元,则住房公积金对这部分的员工住房保障作用很难得以实现。有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缺斤少两的现象严重,然而有的效益好的企业又以补充公积金的形式,为职工提供企业的福利,存在了不平衡现象。又配套商品房公共配套设施较为缺乏,增加了中低收入阶层的成本,导致购买不起房子,购买好了之后也不用于自己住,转手或者谋利现象很多,所以才会导致配套商品房出现了空置现象。
二、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滞后,管理体制不合理
从上海来看,还没有形成一部玩这个的关于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所以这个也是上海中低收入阶层对于保障住房问题的热切关注的焦点。
当然,中央高度重视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这一部分的内容,各个部门也相应了出台很多的政策,由于各个部门职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里做出一定的规定,协调沟通不能做到很完美,所以造成了管理体制不合理的结果。这种政出多门的现象比较容易对于住房保障管理权限的分散,政策实施不同造成一定影响,也会带来组织机构方面的混乱的局面,给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困难。 中低收入阶层保障性住房供给与需求研究+文献综述(1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