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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阶层保障性住房供给与需求研究+文献综述(4)

时间:2017-01-16 20:06来源:毕业论文
(3)政策意义 通过了解我国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现状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不足之处和研究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教训,可以为我国住房政策框架的设计提


 (3)政策意义
     通过了解我国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现状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不足之处和研究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教训,可以为我国住房政策框架的设计提供借鉴,使我国在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多一点帮助,少走点弯路,并且可以使政府的有关机构在制定住房政策时能够有的放矢,加强针对性。
1.3 研究视角
1.3.1 中低收入阶层
    
首先,国家统计局根据收入的状况将人口区分成一下七类家庭: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中低偏下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高收入人口以及最高收入家庭这七类。表1.1则表明了我国2003-2005年不同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和在城镇家庭总数中所占的比例。

表 1.1 我国中低收入阶层的经济状况和所占比例
年份    最低收入户    低收入户    中低收入户    中等收入户
    人平均年收入(元)    家庭所占比例(%)    人平均年收入(元)    家庭所占比例(%)    人平均年收入(元)    家庭所占比例(%)    人平均年收入(元)    家庭所占比例(%)
2003    2762.43    9.96    4209.16    10.10    5705.67    20.18    7753.86    20.12
2004    3084.83    10.03    4697.62    10.02    6423.89    20.08    8746.65    20.04
2005    3377.68    10.01    5202.12    10.01    7177.05    20.08    9886.96    20.12

    其次,本文研究对象的确定是将现实的生活质量以及收入比例法相结合,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方面的研究,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没有住房或者是住房的条件很差,但是有的居民虽然收入低,但是社会给予他们住房,因此有了自己的住房以后,就不存在住房困难这一说法了。所以说这些没有住房困难的低收入者并不是我们研究的具体对象。居住质量、家庭收入、支付能力、家庭结构等因素就是在界定住房保障的对象的时候要考虑的具体的实际情况。最后,本文的研究对象就是指收入不高并且住房很困难的群体。

1.3.2 准公共品

准公共物品的范围还是十分广泛的,它是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相对于纯公共物品而言,它的某些性质则发生了变化。在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的条件下才能称之为公共品。非竞争性就是说在一定的范围下,任何人对公共品的消费都不会影响其他人对这一物品的消费,对于增加消费该产品的人数也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增加。非排他性是指公共品提供的时候,消费它时,不能排除其他人也在消费这种物品,或者说排斥别人消费很困难,为此要付出特别高的代价。然而,出于私益,它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准公共品是指不完全具备公共品性质的物品,或者说条件地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品。

1.3.3 保障住房供给
    
    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二个层面是在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前提下,各级政府的职责划分。住房政策包括以下三点:住房供给政策,住房需求政策和住房金融政策。住房供给政策氛围廉租住房政策和住房供给补贴政策。前者是由政府直接修建低租金的公共住房,直接增加住房的供给,而后者是政府通过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补帖或者减少成本的方式,间接增加住房供给。 中低收入阶层保障性住房供给与需求研究+文献综述(4):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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