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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阶层保障性住房供给与需求研究+文献综述(8)

时间:2017-01-16 20:06来源:毕业论文
②公益性: 廉租住房不但可以直接使城镇里最低收入家庭获得生存的空间,有家可归,而且还将产生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比如:提高城镇居民整体


②公益性:
廉租住房不但可以直接使城镇里最低收入家庭获得生存的空间,有家可归,而且还将产生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比如:提高城镇居民整体居住水平,提升城市的公益性,具有较强的公益性。
③补贴性:
廉租住房对象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这部分人因为无力负担市场房价而无房住或住房困难,所以廉租住房的租金应该要低于市场价和成本价,需要政府来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资金帮助和补贴。
④“中央领导,地方制定实施”特点:
中国的廉租住房制度尚处于起步的阶段,主要是由国家进行宏观指导和制定相应规范框架,从而将制定具体办法的任务和权力交给地方政府,使廉租房制度可以因地制宜地发展,并使各地能够相互吸取经验教训。

(3)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确定:
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住房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它所面对的保障对象,往往是社会的最底层家庭,并且是住房和经济双困的家庭,要文护社会公平,合理调节社会第二次分配,保障好这些最“弱势”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应由政府为主,社会各方共同协同,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廉租住房保障体系。
(4)廉租住房制度存在问题:
①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到2005年底,仍有13个省(自治区)没有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70个地级以上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②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导致有地方不敢推广租金补贴方式,只能量力而行,一次性投入,象征性给予。
③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有些城市受财力影响,虽然出台了住房保障政策,但受惠面很小,有些城市只有几十户通过实物配租形式得到一定的保障,一些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保障。
④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又122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
⑤房源问题。由于政府部门不掌握房源,最低收入家庭只能靠自身力量,但是这样很难寻到合适房源,又租用私房,租期很难保证,长期搬家也会严重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加大生活成本压力。因此,在房源严重缺乏地区,政府应当适当收购或建设一些符合条件的房屋再出租给双困家庭。

(5)廉租住房发展思路:
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各地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快推进本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1)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能,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目标责任管理。
2)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和退出制度,保障政府公共资源切实落实到最低收入家庭。
3)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满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4)尽快建立健全制度建设。
5)政府主导、以租为主是廉租住房规范发展的关键。
2.1.2.3 限价房
   
限价房是一种普通的商品住房,面向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但是它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相对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的准入条件要宽松一些。如表2.1。

表2.1 北京市限价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三大差异

比较项目    限价房    经济适用住房
定义    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的普通商品住房    限定供应对象,销售价格,建设标准,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中低收入阶层保障性住房供给与需求研究+文献综述(8):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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