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法与技术治理更加紧密结合
总强调,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应该也能够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78]网络社会司法治理需要在日趋复杂的技术环境和规则结构中接受检验,中国的互联网司法自诞生时就将法律和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规范和价值并重,避免司法机械主义、形式主义倾向,切实提升裁判者专业化水平。[79]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避免法官认识偏差的做法越来越受重视,“技术调查官”走上法庭就是明显例证。但我们必须看到,当前实务界对技术的效率价值仍然更为重视,这固然有案件数量井喷催生的主观需求,更主要的还是技术的发展程度不足,尚未形成用技术手段进行法律推理的有效方法。反过来,造成技术停滞的一个重要原因又恰恰是司法实证研究的不足。长期困扰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的法律解释模拟、推理程序启发、法律自然语言理解等问题至今未能彻底解决。另外,对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治理需求和解纷需求已经迫在眉睫,技术性能问题、个人隐私问题、去中心化资产交易问题、数字资产的法律界定问题、数字货币问题[80]等都亟需司法界开展实证研究,提供规则指引。中国积极探索网络司法模式
余论
存储工具的发明让人类文明得以延续。互联网海量的空间存储了人们的过去,大数据和算法的革新让人们能够预测未来,使把握现在变得更加可能,也更加重要。今天,中国互联网产业在多个领域实现了弯道超车,已经成为网络大国,中国具备了引领法律创新的生产力条件。许多互联网纠纷案件在中国是新案件,在全世界也是新案件。互联网司法在国际上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构建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体系需要发挥首创精神先行探索。过去,我们是“照着讲”;现在,我们该“接着讲”。虽然还无法真正预测未来,但行之有效、持之以恒的实践,以及经验证精确可行的概念、理论应当逐步制度化。作为百年来不断从人类共同文明中汲取营养的民族,在互联网治理中提出卓有成效的方案,是对人类文明作出的最好回馈
最高人民法院将于12月5日在浙江乌镇召开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论坛开幕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白皮书为中英文双语版,中文全文约1。6万字,从5个方面充分展示中国法院互联网司法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成立3个互联网法院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2018年9月9日、9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先后成立。中国积极探索网络司法模式
互联网法院审理11类案件
互联网法院实行“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新型审理机制,集中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网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侵权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十一类互联网案件。
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全流程在线审结80819件互联网案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约3/5和1/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0%,法院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短信、公众号等在线送达文书96857次。
2679个法院入驻在线调解平台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统一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在线办理当事人诉前调解、诉中和解和司法确认等事项。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有2679个法院入驻,在线汇集21379个专业调解组织和79271名专业调解员,共调解案件1369134件。